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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6-15 14:35:00|来源:海外网|字号:
2014年6月13日,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发布了《苏州工业园区跨境人民币创新业务试点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中规定:新加坡银行机构可向符合条件的苏州工业园区内企业或项目发放人民币贷款,随即中国银行新加坡分行与中新苏州工业园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及苏州工业园区蓝天燃气热电有限公司分别签订了跨境人民币贷款合同,金额均为5000万元人民币,这是办法出台以后苏州工业园区的首笔跨境人民币贷款。
根据最新颁布的办法,苏州工业园区今后可开展的跨境人民币创新业务包括:新加坡银行机构对园区企业发放跨境人民币贷款;股权投资基金人民币对外投资;园区内企业到新加坡发行人民币债券;个人经常项下及对外直接投资项下跨境人民币业务。上述四项创新业务对推动跨境人民币业务的发展,支持苏州工业园区经济发展转型升级以及深化中新金融合作具有重要意义。
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两国多家知名国有、私营大型企业的共同投资下成立,是苏州工业园区的主体公司,业务涉及基础设施、住宅、产业及商业发展等;苏州工业园区蓝天燃气热电有限公司负责苏州工业园区除东南部以外区域的集中供热,为3300家跨国工业企业提供环保热电能源,该公司是唯一一家集中提供园区内热服务的企业。
自2013年10月中国和新加坡双边合作联合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后,由中国银行总行牵头,中国银行新加坡分行与苏州分行积极深入苏州工业园区一线企业,提供包括人民币跨境贷款在内的多项创新金融服务,在2014年初就与上述两家企业达成了贷款意向,并于近日分别签约。
《苏州工业园区跨境人民币创新业务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出台及首笔跨境人民币贷款的签订标志着我国跨境人民币业务进入到了新的阶段,代表了跨境人民币业务的发展趋势,也展现了中资金融机构在人民币跨境业务上的综合服务能力。(原标题:助力中新两国跨境人民币金融创新-中国银行签订苏州工业园区首笔跨境人民币贷款)
(肖敏、孙健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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