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内政部长评斯坦福大学性侵案:需照顾受害者感受

2016-06-24 10:05:41来源:海外网 字号:

  据联合早报网报道,在惩治强奸罪行时,一个有效的刑事司法制度必须做到不妨碍受害人报案,在展开调查和审讯工作时能顾及受害人的感受,刑罚也必须反映罪行的严重性。

  内政部长兼律政部长尚穆根昨天在他的面簿网页上,就目前闹得沸沸扬扬的美国斯坦福大学校园性侵案发表看法。

  犯下性侵罪的斯坦福大学游泳健将特纳(Brock Turner)被轻判半年徒刑,加上23岁受害女子洋洋洒洒的陈述书,让这起案件在美国社会引起震荡与公愤。

  新加坡严厉看待性侵案

  尚穆根在阅读了受害女子长达7000多字的陈述书后说:“在新加坡,我们必须严厉对待这一类罪行。我们也必须竭尽所能,减轻性暴力受害者在报案和接受检验过程中所承受的痛苦。”

  尚穆根说,特纳所面对的最高刑罚是被判入州级监狱14年,但他却被判在县级监狱坐牢六个月和缓刑。他认为如此轻判近乎荒诞,也会削弱人们对体制的信心。

  这起校园性侵案发生在去年1月18日午夜,地点是美国著名的斯坦福大学校园内。

  特纳参加派对后,在垃圾堆后性侵醉酒的受害人,被两名路过的目击者制止。

  特纳的父亲为儿子辩护时说,儿子不应为了“20分钟的行为”坐牢。法官以被告年龄尚轻,没有案底和有悔过之心宽容以待。他甚至以重罚恐怕会严重打击被告而予以轻判。被告只须入狱半年,最快三个月就能出狱。

  检察官对此深表失望,认为刑罚与罪行不符。

  尚穆根评论这起案件前,一名在新加坡生活了31年并在2010年放弃美国公民权,选择成为新加坡公民的约翰·德里思科(John Driscoll)曾致函《海峡时报》言论版,点出“美国能从新加坡汲取到的经验”。

  公开信刊登在本月16日的《海峡时报》。

  德里思科在信中说,当他还是一名年轻美国人时,他会把视角放在行凶者身上,强调他们成长过程中的缺失。不过,生活在新加坡让他把眼光放在受害者和他们所承受的痛苦上,并思考社会应采取什么样的行动,阻止相同的悲剧和灾难重演。

  他认为美国应该参考新加坡的制度,以那起强奸案来说,嫌凶一旦被定罪,他肯定会被判更长的监禁,还可能被判鞭刑。不过,嫌凶在服刑后更有可能改过自新,重新融入社会,也无须像在美国那样登记为性侵者,一辈子撇不开烙印。

 

责编:吕文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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