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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男子残忍杀害未婚妻被判监禁10年

2017-02-24 09:54:41来源:海外网 字号:

海外网2月24日电新加坡《联合早报》报道,新加坡一男子老是觉得屋里有脏东西,又认为未婚妻遭恶灵附身,他在与恶灵“搏斗”的过程中杀害未婚妻,并把她的双眼挖出抛下楼,还试图砍下她的头颅和剪断她的脚踝,手法极其残忍。

被告李豪林(42岁,译音)23日承认一项误杀未婚妻赖莲慈(死时24岁)的罪状,被判监禁10年。他原本被控谋杀,但由于案发时患有短暂性精神失常(brief psychotic disorder),控方改控他误杀。

李豪林事发时38岁,是娱乐场所保安。

赖莲慈的母亲曾玉梅(54岁,家庭主妇)23日闻判后在庭室外激动痛哭,她告诉《联合早报》:“我女儿死得那么惨,为什么才判10年?”

她透露,女儿在网上认识李豪林,她不清楚对方的为人,所以一直都反对女儿与对方交往。

赖莲慈2011年4月通过社交网站认识当时正在办离婚的李豪林,两人两个月后同居。案情显示,李豪林和赖莲慈原先住在裕廊,同年12月搬到裕廊西65街第633座组屋,租下案发单位的一个房间。

无论搬到哪里,李豪林都觉得屋里有魔鬼,也认为自己和未婚妻遭恶灵附身,他带赖莲慈到教堂驱邪,吩咐她上班时必须带着圣经。赖莲慈也曾告诉同事她被脏东西附身。

洗三小时澡后狂喊 隔天两人赤裸浴血

2012年3月30日傍晚,李豪林在厨房厕所帮赖莲慈洗澡,洗了三个小时,赖莲慈被李豪林扶出浴室时脸色苍白。这段时间,住在楼上的一名女佣听见有男人大喊“我爱你”和“回去!回到天上去!”。

李豪林与赖莲慈回房之后,房内不时传出大声的呻吟声,室友以为他们起争执,于是报警。两名警员上门时,李豪林显得镇定,赖莲慈显得虚弱但身上无伤,她解释这是因为不久前刚堕胎。警员晚上约11时45分离开。

隔天早上约6时30分,其中一名室友起来上厕所时察觉李豪林的房门有血迹,赶紧报警。救护人员早上约6时50分到达,透过没关紧的房门看见赖莲慈赤裸上半身躺在全裸的李豪林身上,她身上多处有血。

李豪林默不作声地看着救护员,救护员觉得情况不对,留在客厅等警察到场。李豪林在警察抵达前挖出赖莲慈的眼珠丢出窗外。

警察约五分钟后赶到,当时李豪林跪在赖莲慈的遗体旁念念有词,他当场被捕。赖莲慈的长发缠绕着几支弯曲的铁匙和叉子,身旁散落着铁锤、剪刀、修枝剪和开罐器等,除了颈部的致命伤,她的右脚踝也差点被剪断。

赖莲慈的弟弟赖劲侨(26岁,自雇)受访时说,过去四年多来,每到姐姐的生日和忌日时,母亲都非常难过,家人也会在她忌日去拜祭她。“全家人都希望事情有个了结,这是一起血腥的谋杀案,我们原以为他会被判终身监禁。”

三精神科医生:被告自知行为是错的

李豪林案发时虽患有短暂性精神失常,但是三名精神科医生都认为他知道自己的行为是错的。

控方在针对刑罚陈词时促请高庭司法委员判李豪林坐牢不少于12年,他的代表律师苏尼尔则认为九至10年监禁就已足够。

主控官夏宏俊副检察司指出,被告以“极为恐怖”和“凶残”的手法杀害未婚妻,结束了她的生命。虽然他的行为可以用案发时的精神状况来解释,但不能以此为理由开脱罪责。

庭上揭露,李豪林的精神状况过去两年来已受控制。不过主控官认为,较长的监刑能让被告在一个受管制的环境里接受治疗,减低他将来复发的可能性,避免对社会造成威胁。

苏尼尔律师在求情书中透露,李豪林和当律师的前妻育有两名孩子,他过去为了照顾孩子而牺牲自己的事业。被告23日早上庭前在监狱里写了一封悔过书,显示他认清过去所犯的错。

律师说,被告有很强的家庭支援,哥哥是一名外科医生,对方承诺会在他出狱后确保他继续接受治疗,并为他提供住宿和找工作。被告的父母和亲戚也会扶持他。

这是一起残忍和特殊的杀人案。死者在世时无法看清自身处境,死后则遭被告夺去眼眸。

——主控官

夏宏俊副检察司

他杀了所爱的女子,这对他已是一种情感上的惩罚……这名心碎的男人应获得一次(改过的)机会。

——代表被告的

苏尼尔律师(魏瑜嶙)

责编:关皓、许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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