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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容信誉被破坏 新加坡金管局首发金融终身禁令

2017-03-14 09:12:34来源:海外网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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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网3月14日电新加坡《联合早报》报道,新加坡金融管理局已勒令高盛集团(Goldman Sachs)新加坡前主管雷思能(Tim Leissner),不能在新加坡从事金融业。金管局也会向另三名涉及一个马来西亚发展有限公司(1MDB)事件且已被定罪的人士,发出禁令,其中两人可能终身被禁。这预计是当局首次在相关法令下发出终身禁令。

四人都在一马事件中有不同程度地触犯新加坡反洗黑钱规定。

金管局13日发布声明宣布,它已向雷思能发出10年禁令,禁止他直接或间接参与新加坡任何一家资本市场服务公司的管理,或是从事任何受证券与期货法令监管的活动,禁令13日起生效。

金管局也将向另外三人发出禁令,他们是瑞士安勤私人银行(Falcon Private Bank)前新加坡分行经理斯图尔森埃格(Jens Fred Sturzenegger)、瑞意银行前私人银行职员易有志(Yak Yew Chee,译音)和谢尤凤(Yvonne Seah Yew Foong,译音)。

由于严重违例,金管局有意向斯图尔森埃格和易有志发出终身禁令,向谢尤凤发出15年的禁令。

据《联合早报》了解,这可能是当局第一次援引证券及期货法令和财务顾问法令发出终身禁令。

金管局:不容新加坡信誉受破坏

金管局副局长王宗智在声明中说:“金管局绝不会容忍金融专业人员,有任何可能破坏新加坡金融体系诚信和信心的行为。金管局会毫不犹豫地禁止这些人从事金融业的受监管活动。”

他说,金融专业人员和金融机构代表必须正直、有诚信,他们和所代表的金融机构必须值得人们信任。

金管局去年12月已通知雷思能,将对他发出禁令。金管局的调查显示,雷思能于2015年6月向卢森堡的一家金融机构发出一封未经授权的信件,在高盛(亚洲)不知情的情况下做出虚假陈述,指高盛已经对一马事件关键人物、马来西亚富商刘特佐和家人进行尽职调查,没有发现他们涉及洗黑钱活动。

雷思能在2002年至2011年期间派驻到新加坡工作,并在2011年11月调派香港。高盛在2012年至2013年为一马公司发行债券期间,雷思能负责管理与一马公司的关系。他于2016年2月辞职离开高盛,3月遭美国调查人员传召上庭,协助调查一马事件。

此外,金管局已通知斯图尔森埃格、易有志和谢尤凤,将向他们发出禁令。

斯图尔森埃格于2011年8月至2016年10月间担任安勤私人银行新加坡分行经理。2017年1月11日,斯图尔森埃格的多项指控罪名成立,包括未举报可疑的转账交易,未披露可疑资金外流的信息,并向金管局和商业事务局提供假资料,以及谎称不认识刘特佐等。他已被判坐牢28个星期及罚款128000新元。

易有志于2010年到2016年在瑞意银行工作,担任董事经理。他是刘特佐和父亲刘福平的客户关系经理。谢尤凤则是易有志的团队中第二资深的职员,密切协助易有志。

2016年11月11日,易有志因伪造推荐信被定罪;12月16日,谢尤凤因协助伪造推荐信被定罪。这些推荐信虚假陈述刘特佐的净资产和隐瞒他的资金转移来源。他们也没有向当局举报可疑交易。

易有志之前已被判坐牢18个星期和罚款24000新元,谢尤凤坐牢两个星期及罚款1万新元。

责编:关皓、许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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