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年内多次犯案 新加坡跳绳教练被控性侵13岁女生

2017-11-22 14:44:59来源:海外网 字号:

海外网11月22日电新加坡《联合早报》消息,13岁女生声称被57岁跳绳教练多次性侵和强奸长达两年多后,决定停止与对方来往。约四年后她上理工学院,才向讲师和辅导员抖出教练的所作所为,过后报警。

现年59岁的被告岳罗杰(Roger Yue JR,译音),去年1月在国家法院被控48项控状,但他不认罪,21日在高庭展开审讯。

如今已22岁的女生(职业不详),21日以第一个控方证人身份清堂供证。

被告的控状包括强奸未满14岁少女、性侵16岁以下少女、与女生发生猥亵行为抵触儿童与青少年法令等的罪名,案发于2008年10月至2010年7月,女生当时只有十三四岁。

他被指多次跟女生发生关系,拍下她的裸照,甚至把异物侵入女生私处。

在全岛各处发生性关系

两人发生性关系的地点在全岛各处,从东部至西部,包括白沙公园沙滩、裕华园七层宝塔、星和园凉亭、学校的课室和楼梯口、裕廊山瞭望台、废弃建筑、泳池和天桥下等。

根据控方开庭陈词,在西部小学念书的女生是跳绳队成员,2005年认识到学校教跳绳的被告。

被告后来邀请女生加入他私下教导的跳绳竞技队,也邀女生协助他在一些学校的跳绳活动。

2010年底,女生决定终止与被告的来往。她后来向理工学院讲师和辅导员倾诉,2014年4月报警。

控方将以其中七项罪行进行审讯,剩余41项暂时搁下。

它将传召15个证人,证明被告在他于淡滨尼开设的健身室(已停业)、淡滨尼组屋住家和学校,两次强奸女生、两次侵犯女生,三次以异物侵入女生私处。

控方将提呈被告当年5月的口供书,该口供书与女生的说法吻合。心理卫生学院精神科医生也将供证,指被告在2014年8月和9月接受检查时,承认了一些与口供书关键内容相符的行为。

控方也将引证,2015年8月警方押送被告到他家搜证调查时,被告也再度向警方承认一些行为。

根据法律,与未满14岁少女发生关系,即使得到女生的同意,也一概以法定强奸论。

被告的控状中,法定强奸罪的刑罚最重,可判长达20年监禁,或罚款,或鞭刑。

女生22日继续供证。本案由万嘉顺和黎亦熏副检察司联合主控,辩方律师为彼得弗兰度。


责编:关皓、朱剑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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