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家楼下酒吧嘈杂 新加坡一妇女四年报警百次

2017-12-22 14:09:29来源:海外网 字号:

海外网12月22日电新加坡《联合早报》报道,住家楼下开了一家酒吧后,妇女过去四年不堪夜夜喧闹,令她无法忍受,频频报警投诉,至今已经报警超过百次。

退休人士汪女士(64岁)住在荷兰村一带的二楼店屋。她受访时说,自2013年底,她家对面开了一家酒吧后,她常被吵得无法入眠,至今报警次数已超过100次。

她从今年7月起开始将报案卡收起来,而单单在9月份,她就已经报警三次。

汪女士最近一次报警是在上周日。她说,当晚已经深夜2时许,她再度被吵闹声惊醒,往窗外望去,只见数名酒吧职员坐在酒吧前的树下喧闹,气得她直对他们喊道:“你们小声点好吗?我要睡觉!”

她声称,对方声量不但没减低,还越来越大声,她因此“不甘示弱”,拿出铁锤敲着菜刀“吵回去”,还唱了首《今夜不回家》反击,呛说:“反正他们都不想回家。”

记者日前走访汪女士投诉的酒吧,访问当晚值班的酒吧经理梁先生。他承认,当晚职员的声量是大了些,但当汪女士骂了他们后,他们道了歉,随后近半小时都没有再出声。

梁经理说:“可是对方不肯罢休,拿着铁锤敲打,还骂粗话。她还拿着铁锤挥动,他们看了都怕。”

曾建议帮妇女住家封窗 酒吧老板称遭拒绝

本报联系上酒吧的老板,他是前新传媒演员詹金泉,他受访时透露,过去四年与汪女士的纠纷持续不断,她还曾恐吓酒吧顾客,甚至扬言拿刀出来闹事。

他表示,曾建议帮忙对方封窗、安装冷气,还愿意每月付冷气费的额外开销,却都被拒绝。“这个问题已经很久了,但毕竟她是老人家,也不会跟她计较。”

詹金泉也指出,曾有政府人员去测量声量,结果是在噪音标准以内。他也透露,其实曾有两次对方报警,结果却被警方带走。

根据杂项(公共秩序和滋扰)法令,投诉者可向推事庭投诉,若可证明噪音造成投诉者困扰,触犯者得在指定的时间内减低噪音,或施工改造避免噪音再现。触犯者可被罚款最高2000元。


责编:关皓、朱剑宇

您看完此新闻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