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壳牌监守自盗偷油案9名嫌犯被加控

2018-01-16 11:17:03来源:海外网 字号:

海外网1月16日电新加坡《联合早报》报道,新加坡毛广岛炼油厂偷油案,11名率先被控上法庭的其中九名嫌犯,1月15日被加控监守自盗罪状,新控状涉及超过122万新元的燃油,使得偷油事件涉及的款项总值超过360万新元,涉及燃油也增加到6606公吨。

九名被告都已各自聘请了代表律师,主控官庭上表示,调查工作仍在进行中,不排除日后再加控,也可能有更多人涉案。

《联合早报》日前报道,新加坡发生首起炼油厂偷油事件,包括壳牌公司职员在内的九名男子被控监守自盗,两个月内涉嫌三次从毛广岛的炼油厂偷取近4400公吨、总值超过240万新元的燃油。

这九人是莫哈默阿里(51岁,勘测员)、吴志强(48岁)、莫哈默伊布拉欣(52岁)、阿都拉迪夫(59岁)、蔡志忠(35岁)、许俊伟(35岁)、谢国辉(41岁)、祖安迪(41岁)和慕扎法(36岁)。除了莫哈默阿里,其余八人是壳牌新加坡公司的职员或前职员。

两越南籍船长被控收贼赃

同一时间被控的还有两名越南籍的油槽船船长阮德广(46岁)和唐文汉(37岁),他们各面对一项控状,指他们今年1月7日晚上7时在毛广岛七号码头,不诚实收取贼赃,即总值68万7960元的1260公吨燃油。

15日,九名被控监守自盗的嫌犯被加控监守自盗罪状,涉及款项超过122万新元。其中莫哈默阿里、吴志强、莫哈默伊布拉欣、阿都拉迪夫被加控一项罪状。另外五人则被加控两项罪状,他们被加控后,法官下令再还押一周,案件将在下周一再次过堂。

据最新控状,涉案日期分别是去年11月11日、11月14日和12月31日,涉及燃油量为300公吨、846公吨和1077公吨,其价值分别为16万5000元、46万5520元和59万2295元的燃油,加上早前的控状,偷油案目前涉及的燃油量为6606公吨,款项则高达360万元。

当局在本月7日展开全岛突击行动,逮捕17名男子,并起获305万新元现款和一艘12000吨重的油槽船,其中11人已被控。

此外,本月14日,与本案相关的三人段旋丹(46岁,船长)、陈振川(45岁,书记)和黄福德(54岁,接线员)被控接收犯罪赃物控状,这使得截至目前共14人因涉偷油事件被控上法庭,另有六人的案件仍在调查中。(人名译音)

责编:关皓、朱剑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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