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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5-29 08:09:00|来源:东北网|字号:
副检察官吴聪满认为阿祖尔至少应判入狱45年,理由是其犯罪手法使其构成社会的大患。阿祖尔的律师也认为阿祖尔的行为可恶,但辩护称相较典型的强奸案来说,阿祖尔的受害者受到的创伤不那么大,因为她们遭性侵时全无意识。
为求减刑,阿祖尔还递交了一封手写信,对自己的“愚蠢行为”感到懊悔。不过法官陈成安称他的懊悔并非出自真心。2009年,新加坡判处强奸犯巴拉42年徒刑,巴拉抢劫7名妇女并强奸了其中三个。
强奸3 强奸案 鞭刑 海峡时报 监禁 检方 受害人 2008年 2009年 巴拉 新加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