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9-24 09:28:46|来源:海外网|字号:
分析:新加坡“软接触”管理互联网
新加坡的互联网技术发展较早,早在1997年,互联网技术已经逐渐在新加坡开始普及。根据世界互联网数据 (Internet World Stats)机构的统计,新加坡的互联网普及率在2013年达到77.2%,大大高于东南亚国家40%的平均水平,在亚洲仅次于韩国和日本。与此同时,世界经济论坛在2013年的《世界信息技术报告》中,则把新加坡排在了第二的位置,体现了新加坡在国家层面对以互联网为代表的信息技术的重视和应用的程度。因此,对互联网这一“无国界空间”的管理以及使用,很早就纳入了新加坡政府的国家治理体系。
新加坡对于互联网以及随后衍生的社交媒体例如Facebook, Twitter的管理,采用了一种“软接触(light touch)”的方式,即政府不承担主动大范围管控互联网和网上内容的责任,而通过发布指导意见、行为准则等具有法律效应的文件,引导互联网从业者、社交媒体、网民进行自我管控。而政府部门则退居到幕后,通过其他渠道教育网民,并支持互联网从业者发展壮大。新加坡媒体发展管理局,作为网络媒体的直接管理者承担主要的教育引导责任,而新加坡资信局则承担通过财政和技术手段支持互联网从业者发展的责任。
不过,在1996年通过、并仍然有效的“互联网分级自动许可”制度帮助政府机构对网民和社交媒体保留了法律上的管理关系。该制度自动将每一个在互联网上提供服务或内容的企业、机构和个人作为许可的接受者,也就是说每一个新加坡网民和网络服务商都因为这样的自动许可而必须在法律意义上遵守同网络和社交媒体有关的规章制度,发布于1996年的《互联网行为准则》就是这样的规章之一。因此,当政府认为某些内容不适合在网络或社交媒体上发布,他们有权要求内容提供者删除此类信息。新加坡政府对不适合内容的的定义是:有害于公共利益、公共安全和国家和谐,或有悖于普遍接受的道德伦理。
2013年5月,新加坡媒体发展管理局发布新的规定,用以应对迅速增长的网络自媒体和新闻客户终端。新规定要求所有新闻网站都必须向政府申请经营许可,并上交5万新元(约25万人民币)作为保证金。除此之外,当政府部门认为某些网络内容不适宜发布,内容发布方必须在24小时之内删除。新规定对于新闻网站的定义是:连续两个月平均每周至少发布一条有关新加坡的时事新闻、并且每个月来自新加坡IP地址的访问量在5万次以上的网站或客户端。
这一规定的实行,在新加坡新闻从业者中引起了强烈的反弹。除了像雅虎新加坡、MSN新加坡、亚洲新闻网这样的专业新闻网站之外,很多一些民间的网络论坛成为了新规定范畴当中所谓的新闻网站。对于一些没有大量财政支持的论坛管理者来说,5万新元的保证金无非是一笔巨大的开销。24小时删除的指令,更是被一些网络博主和海外媒体指责是新加坡政府控制新闻传播的方式。
另外,新规定并未明确说明网民的私人博客、Facebook账号下发布的新闻观点和评论是否也算是“新闻网站”。对于此,新加坡媒体发展管理局在其官方Facebook账号上澄清称“在个人网站和博客上发表的新闻观点并不在新规定的新闻网站范畴当中,因此不必申请许可”。然而,新加坡国立大学李光耀公共政策学院的一份报告中指出,Facebook上的发布内容并不是法律意义上有约束性的条款,而且政府在对新规定解释的模糊措辞使其在日后的推行过程中有了很大的弹性空间。
虽然该规定主要针对的是在新加坡注册的网站,但时任新加坡新闻通讯及艺术部部长的雅国博士在接受《商业时报》的访问时曾表示,要在未来一两年内将这一规定拓展到在国外注册、但是把新加坡作为主要市场的新闻网站。因此,《经济学人》在对新规定的评论中质疑,新加坡政府是否在改变对互联网的“软接触”管理策略?但也有的学者认为,这项改进的规定是为了提高互联网从业者的要求,对网络内容提出更严格的标准,将新媒体、社交媒体和传统媒体一视同仁。
除了对互联网从业者进行监管之外,媒体管理局作为新加坡互联网的直接管理者,也对网络内容进行持续的过滤和审查。新加坡象征性的禁止了新加坡用户对100个含有色情和其他不适宜内容的网站的访问。但是,正如另一位前新闻通讯及艺术部部长吕德耀所说,政府所做的只是表明不支持的态度,并不会通过大范围的技术手段阻碍用户网络访问。
新加坡政府对于网络谣言的打击力度非常大,在近年的由网络引起的纠纷中,诽谤占了相当的比例。被告一旦最终被法庭判决有罪,则要支付数目很大的罚金。曾经有过学生在网上发言攻击老师,最后被查出是诽谤。鉴于学生还未成年,法庭从轻判决社区服务。除了网络谣言,政府也对煽动种族、宗教仇恨的网络内容严厉打击。2012年,一位新加坡全国职工总会的职员在Facebook上发布针对马来族裔的种族歧视语言,这个帖子除了立刻被勒令删除之外,这名职员也被所属的部门解雇。
更多时候,新加坡政府对网络环境的维护依赖于网民的自我管理和互联网服务商的配合。新加坡媒体发展管理局通过各种渠道,包括学校、社区、网站、论坛,对网民进行教育和引导,鼓励网民在网上主动维护网络环境的健康有序。多起由互联网发帖引起的纠纷,都是由于发帖者无法承担网民们带来的巨大压力而主动删除涉事帖文的。
对于新加坡来说,互联网并不只是人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更被政府视为一项战略性产业,要把新加坡打造为东南亚的媒体和信息中心(Mediapolis)。因此,政府对互联网的态度仍然是支持网络建设和信息化,帮助本地互联网企业发展壮大,与此同时,维护网上空间的秩序。(邱明达)
社交网络 新加坡新闻 新加坡总理 管理策略 发展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