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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市建局放宽限制 有地住宅内部结构可灵活设计

2015-02-13 09:57:09|来源:商务部网站|字号:

  新准则是新加坡市建局2007年向有地住宅居民和建筑业专业人士展开一系列咨询后的结果。当局随后在新加坡三巴旺绿林(Sembawang Greenvale)的65个新房子内试行新准则,并获得良好的反应。

  地下层高度限制将解除

  在高度限制方面,房子地下层伸出地面的高度原本不得超过1公尺。这个限制今后将解除,可改善地下层的通风和采光效果。

  第一层的高度限制原本是4.5公尺,第二和第三层是3.6公尺。同样的,这个限制也将解除,让屋主灵活选择楼层高矮,打造天花板较高的客厅和睡房等。

  阁楼高度原本最多是5公尺,今后改为3.5公尺,让房子的比例更匀称,不会“头重脚轻”。

  然而,房子整体的高度限制也将调低。三层楼房子的高度限制将从17.7公尺调低至15.5公尺;两层楼房子的高度限制则将从14.1公尺调低至12公尺。

  市建局发言人指出,15.5公尺和12公尺其实是目前绝大多数房子的高度。

  与此同时,新准则不再要求屋子一定得盖上斜屋顶或收小第三层楼的空间。

  房子其他方面的限制,如门廊和屋檐等则继续适用。从即日起,市建局将给予屋主、建筑师和发展商3个月宽限期,帮助他们过渡至新准则。期间想采用新准则的人士也可向当局申请。

  新加坡知名建筑师陈家毅表示,新准则是“难得”的自由,让建筑师有更多发挥创意的空间。

  不过,他指出,一些有地住宅彼此之间靠得较紧,每层楼的高度限制解除后,两边的楼层高度若不同,就会造成视觉上的不和谐。此外,他认为新准则的房子整体高度限制过低。

(责编:孙露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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